煤矿用屏蔽控制FG电子一、用途 本产品在煤矿井下使用的控制FG电子产品具有防潮、防腐、耐磨、防油等特性,适合在煤矿井下使用,长期工作时,屏蔽层必须接地。二、适用范围 控制FG电子适用于额定电压450/750V以下或0.6/1kV及以下控制、信号、保护及测量系统接线之用。煤矿井下使用的控制FG电子产品包括:1)油浸纸绝缘FG电子,2)聚氯乙烯绝缘FG电子,3)阻燃FG电子。用聚氯乙烯绝缘FG电子,4)阻燃FG电子。用在井下等电位,六。屏蔽FG电子,五。三、使用特性 FG电子使用场合的要求:1.FG电子线相互交叉时,高压FG电子应在低压FG电子下方。如果其中一条FG电子在交叉点前后1m范围内穿管保护或用隔板隔开时,最小允许距离为0.25m。2.FG电子与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,如有隔热措施,平行和交叉的最小距离分别为0.5m和0.25m。3.FG电子与铁路或道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应伸出轨道或路面2m以外。4.FG电子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,应能保证FG电子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FG电子引入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亦应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。5.直接埋在地下的FG电子与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之间应相距0.25~0.5m;直接埋在地下的FG电子埋设深度,一般不应小于0.7m,并应埋在冻土层下。6.在不能深埋时可将FG电子埋在地下,FG电子埋设深度应符合规范要求。在人员撤离地点时,应首先将FG电子埋在地下,其他FG电子才会带电。7.FG电子埋设深度可按下列要求确定:1 FG电子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,不得小于0.3m。
2 FG电子外皮至地面深度,不得小于0.7m;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,且不宜小1.0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