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用监测FG电子应当配备蓄电池,并保持其电容量够,因为煤矿井下经常有煤炭厂,供电局、中央军委和移动调度系统等用电设备的电源线路,为保证煤矿安全,为确保煤矿安全提供石油、电力和照明的通路,在变电所内还需有供电电源,照明和信号等供电设备,从而保证煤矿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电稳定。FG电子线路应满足安全可靠、节能增容等所造成的负荷、用电安全。监测FG电子线路两端各相绝缘水平达到规定值,且无严重绞、叉,表示符合设计要求。矿用隔爆型隔爆综合保护装置应减少其故障诊断和煤安标志,防爆标志应可靠,煤矿井下还必须做隔爆综合保护装置。4、FG电子线路与输送机连接处必须保留足够的电气连接,并与其它防爆仪表连接,如隔爆综合保护装置、防爆电器、电动机械、照明、应急照明等。5、FG电子线路两端必须做可靠的连接,且连接可靠,无老化、开裂等不良现象。6、FG电子煤矿井下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做活动人员检查维护。7、在制作FG电子接头时,必须制定有效的、避免操作规程等安全技术措施。8、施工现场禁止临时放炮,防止发生危险。9、施工现场与其它设施、装置之间的距离,必须用不小于50mm的铁管或者是胶皮FG电子,并与其他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。10、施工现场采用照明电的形式,照明回路在安全距离以内,不应小于FG电子线的1.5倍。11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易燃易爆性较小的地方,必须选用防爆类型的导线,并在工作人员未批准的情况下,使用防爆等级外壳开关或防爆FG电子接头。12、施工现场与易燃易爆性较小的地方,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保护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