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力FG电子铠装层必须有人的防空地下室通道 有的 直接埋地敷设。在过公路、铁路时,必须设置 变电所、过沟渠、有 变电所(含)、过桥、有 ( 含)设有 ( 含 )负责人、 检查、 监视 、 控制、 通信 不允许 单侧接地 低压FG电子 符合《 电力系统防雷规范》GB 50016-2010 《城市道路 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016-2014 《城市道路保护规定》。
铠装FG电子时 规定所有的铠装FG电子,均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FG电子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.7m,并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 2 FG电子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,不得小于0.3m 3 FG电子外皮至地面深度,不得小于0.7m;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 4 埋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.7m 5 埋地敷设深度,不小于1m 5.3m。铠装FG电子直埋敷设深度,不应小于0.7m,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,且FG电子应埋在冻土层以下 5 FG电子外皮至地面深度,并应在FG电子上下各均匀铺设100mm厚的细砂或软土,并覆盖混凝土保护板或类似的保护层 6 FG电子周围应有醒目标志 1 FG电子彼此相互交叉,互相交叉时最小净距0.5m; 2 FG电子与热力管道、煤气、石油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,相互交叉时净距为0.5m; 3 FG电子与树木主干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.7m 6 FG电子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,应能保证FG电子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;FG电子引入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以外; 7 埋地敷设的FG电子与道路、铁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,保护管应伸出轨道或路面2m以外 8 FG电子埋地敷设的深度,应不小于0.7m,并应不小于0.7m;在容易受到机械损伤的场所,直埋敷设的FG电子与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之间应相距0.25~0.5m;在容易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,则应穿于保护管,保护管的下面。